2010-10-09

KUSO一下:特偵組傳喚的對象

管碧玲:若偵查庭通知單都能出錯,特偵組解散算了。


對法務部特偵組10/4發給陳致中3歲女兒陳潔歆的到庭通知書,管碧玲今 (10/8) 聞訊後十分詫異,立即要求法務部說明,法務部回應「只是代轉美國司法部之刑事司法互助請求書,以通知單通知當事人,非刑事傳票,只是一般通知單,但因承辦同仁以通知單制式格式寄發,未依實事做更改而造成不必要之誤解」。管碧玲痛批法務部嚴重說謊,這張通知書就是開偵查庭通知單,若連嚴肅的約談傳票都會發生如法務部所稱的錯誤,那特偵組解散算了。

管碧玲表示,發傳票給3歲小娃,還「案由不詳」,真是前所未聞的離譜。管碧玲認為,通知書上書記官及檢察官所蓋之印章,清楚顯示為「傳票專用」,應到處所也明載「偵查庭/詢問室」,這就是傳喚陳潔歆的偵查庭開庭通知,絕無可能是法務部說的「一般通知單」

管碧玲指出,傳票上寫「助美字第1號」,雖有可能是與美方司法互助有關案件,但法務部無法否認這就是偵查庭的開庭通知單,因為高檢署若只是「代為送達」,何必開庭約談?況且主旨第一項就寫「請台端來署說明」,法務部的筆誤辯解是嚴重說謊!
管碧玲強調,高檢署約談傳票是何等嚴肅的事,若連這種文件都能出錯、用錯格式、蓋錯印章還連錯兩個專用章,那特偵組就乾脆解散了。管碧玲要求黃世銘需為此事道歉並追究原因,也不能容許特偵組如此離譜作為,一定要追究到底。


我看不懂法務部的解釋,再去找特偵組的聲明是:「本署特別偵查組遂囑託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前往陳宅代為送達。絕無以陳致中之女陳潔歆作為刑事被告之事,亦非以渠等三人作為刑事偵訊對象。謹此說明,以正視聽。」

傳票是特偵組寫的,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只是代為送傳票;可見特偵組是見事情發展不妙,趕快改口說沒有要傳訊陳水扁的三歲孫女。極可能又是特偵組為了轉移花博弊案,而發的傳票。

既然如此,我們也來KUSO一下:






「白玫瑰們」又在哪裡?

特偵組:說!妳吃的狗飼料是不是國務G要費來的...

勇哥:汪汪!


特偵組:阿扁到底跟你說了什麼秘密?

勇哥:汪汪!

特偵組:所以 "蔡老闆" 也有份了?






P.S.

蘋果日報故意截去該傳票的下半部含「主旨」的部分,並故意忽略「主旨」中第一及第二項、只談第三項,文中更找不具名的律師指責陳致中,打擊陳致中選情的意圖甚為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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