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04

「中指蕭」透過中央社代為道歉,是「特權」?還是「業配」?

大歷史系博士候選人蕭明禮,比中指、惡意阻擋救護車,造成車上的老婦人來不及急救而往生。事後蕭明禮仍不知悔改,以自己精神病發作為由意圖脫罪,其父蕭師言26日晚間CALL IN TVBS的《2100》替兒子辯護,說蕭明禮不知救護車上的老婦人有病,向名嘴嗆聲「我兒子快被你們逼死了!」「他要自殺了!」其母孫香蘭更關說李艷秋及李濤夫婦、唐湘龍、邱毅....等媒體人及藍色立委護航,引來非議,媒體人陳揮文更在TVBS的2100節目放話,孫家再透過媒體掩蓋這件事,就要公布這些人的名單,真是「壞年冬厚瘋人(=蕭郎)」!

今天蕭明禮的道歉信,竟然是透過中央社獨家代為發布,中央社為國家通訊社,這種私人服務,到底是「特權」?「業配」?還是中央社是他家開的?中央社與蕭家都有必要「踹共!」

參考文章:
踢爆!國家通訊社炮製假新聞 大搞置入行銷




蕭生道歉 消防分隊:未見悔意〔中央社〕

阻擋救護車的博士生蕭明禮發表公開道歉信,但消防局新店分隊卻認為蕭明禮案發迄今,未到隊部上表示過歉意,讓人看不到悔意,不過全案具宣導意義,救護出勤獲社會更多禮讓。

新店去年底發生轎車阻擋救護車事件,引起各方高度關注。車主被網友人肉搜索,查出身分是台灣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生蕭明禮。

蕭明禮今天發表公開道歉信,向余老太太家屬表示,「對不起,我錯了!」。

消防局新店分隊小隊長汪方正表示,全案由消防分隊報警提告,余家人則態度低調,從案發迄今,都不願對此表示意見。

他表示,雖然發表道歉信,但蕭明禮及家人迄今未曾到隊部來表達歉意,讓人看不到悔意;但他坦承全案具有宣導意義,出勤時,救護車行進間獲得社會大眾更多的禮讓及尊重。

新店警分局指出,消防隊報案時指救護車受阻擋及有救護員因此受傷,當時曾傳相關人到案說明,但因蕭明禮個人資訊遭媒體曝光,曾讓他的母親在警局內大哭近半個小時,擔心兒子可能因心情不穩定而自戕。

新店警分局長金浩明表示,警方偵辦發現,余姓婦人被送上救護車前就已無呼吸心跳,認定未涉及過失致死罪嫌,日前仍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將蕭明禮函送法辦。

金浩明說,雖然蕭明禮發表道歉信,但因所涉罪嫌屬公訴罪,全案仍將進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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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指蕭」公開道歉信實例如下:

本蕭明禮,因情緒失控,阻擋救護車通行,並做出幼稚舉動,犯下無法容許的錯誤,造成社會極大風波,我雖已向余老太太家屬表達懺悔與歉意,但自知仍難以彌補,內心十分痛苦,這件事連帶影響校譽,更令我感到自責。

本人造成此一令人遺憾的事件後,從12月25日以來,連續多天都以電話、簡訊向何小姐、何神父表達我的歉意,我知道太遲了,但心中仍希望能有彌補的機會。

我所犯下的錯誤,有愧於身為學生應有之行為,不但讓台大蒙羞,更讓長期以來校內外許許多多照顧我、關心我的師長們無端受到牽連。為此,我一定要面對自己、反省錯誤,向母校、歷史系老師、同學致上十二萬分歉意,並靜待、接受司法的調查結果,坦然面對處置。

這件事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後,我非常後悔且害怕,一開始恐懼到不知該如何面對。其後,師長們提供許多建議,與我溝通,並協助、開導我如何面對已經犯錯的事實,讓我了解到,逃避無濟於事,必須認真檢討自己,砥礪自己。我非常對不起大家,深感愧疚與懊悔,因此我已決定以擔任志工,從事社會服務的方式,向社會大眾彌補我的過錯,以求自新。

最後,我還想再對余老太太家屬說:對不起,我錯了!

蕭明禮 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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