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2

「檢警」栽贓柯辦竊聽自導自演,被三個統媒破梗

昨晚到今天的各家統媒,都報導「檢警」放出消息:指兩位替柯文哲辦公室進行偵測竊聽的徵信業者吳德義與林俊宏涉有重嫌,其中林男還承認裝設市話跨接線,理由是該大樓沒裝監視器,想藉「老鼠尾」曝光,爭取裝監視器的生意,當天一起檢查大樓的吳男則強調不知林男所為;「檢警」以林男的供詞為由,指柯辦工作人員彭盛韶為共犯還未到案,連夜聲請羈押吳林兩人。但三家統媒《聯合報》、《蘋果日報》與TVBS對「檢警」掌握彭吳林三男到柯辦的時間,卻有彼此矛盾的不同報導,完全破了「檢警」栽贓竊聽柯辦自導自演的梗。


如《聯合報》稱,「檢方清查發現,受柯辦委託檢測配電箱的徵信業者及工人,在柯辦報案前兩小時、即11月4日晚間10時左右抵達現場」;《蘋果日報》除了當天晚間10時左右到場,另指他們8、9點就在一樓電信箱旁邊,被一保全人員看到;TVBS則說,「爆發監聽案『當天早上』到過柯辦大樓」。

《自由時報》後來報導的時序

不幸的是,羈押庭的法官審理後(裁定書一裁定書二裁定書三),認為妨害秘密的部分,並未有任何監視畫面可以證明吳德義與林俊宏兩人涉有重嫌,且檢方也未就被告之間的犯意連絡及行分為擔,提出有力證據;至於《選罷法》部分,兩人裝設竊聽設備是在11月4日,而柯辦懷疑遭竊聽則在11月1日,如果兩人有意圖使人不當選,應該在柯辦懷疑之前就裝設,而不是已懷疑之後才裝,因此認為證據尚未充分,裁定兩人「無保請回」。

更慘的是,被統媒形容為共犯的柯辦工作人員彭盛韶,是以「證人」身分,在律師的陪同下主動到案,自己分別向檢警說明;而台北地檢署則在昨晚今早,兩度強調「全案仍在調查中,(仍)未有定論」。

既然法官都「無保請回」吳德義與林俊宏兩人,所謂「林俊宏承認裝設市話跨接線,理由是該大樓沒裝監視器,想藉『老鼠尾』曝光,爭取裝監視器的生意」之訊息,極可能有鬼;由此可見,放話「柯辦竊聽自導自演」並非偵辦的專案小組,而是另有能夠下令統媒聯合操縱輿論的幕後黑手。

我們也發現,此次《聯合報》領銜報導又是號稱「金馬御前傳聲筒」的「張宏業」(報導一報導二報導三),他就是在8日21~26月、一連六天,替「中央廚房」指控「張顯耀為共諜」的記者。統媒所報導的「檢警」,無疑就是「中央廚房」!

「中央廚房」11月23日更要《聯合報》記者「張宏業」進一步報導「竄改過」的「造假」簡訊內容:如「張宏業」稱「十一月三日,彭又傳簡訊說『建國南路二段二○一號、柯文哲辦公室,明晚十點見、感恩。』」,但彭盛韶與吳德義在當晚的該則簡訊,卻是只有住址,「建國南路二段201號9樓,明晚10點,感恩。」沒有「柯文哲辦公室」的字眼(見下圖)。顯見,「中央廚房」就是要《聯合報》傳播彭吳兩人早就認識並互相勾串的印象。


「中央廚房」還藉「張宏業」同一則報導,抹黑彭盛韶「以『恐有生命危險』、『我很累』等理由搪塞」拒絕作證,「甚至拒接電話」,立即被彭的律師袁秀慧打臉,「彭盛韶非常配合檢警偵辦,早在2周前,彭就主動向檢警表示願到案作證,但一直沒有接獲台北地檢署或是市警大安分局的傳訊通知,所以沒有到案說明。彭盛韶一直在等待檢警的傳喚通知」,也遭彭盛韶本人在臉書否認

而檢方突然在聲押業者的當晚(21日晚上11點30分)才打電話約談,彭盛韶自有拒絕夜間作證的權利,何況彭隔天一早便主動至檢警作證;彭還透露,「當時地檢署跟他說,他是證人可拒絕夜間偵訊」。

但是,北檢竟然在提不出任何證據與理由、甚至無人指控彭盛韶涉案的情況下,將之由「證人」轉成「被告」,當庭逮捕上銬,卻只要求3萬交保;更奇怪的是,當彭堅拒交保後,北檢也不敢向地院申請羈押,自行改為裁定「無保請回」,但因「懷疑」其有犯罪之嫌,仍限制居住。

這正好證實上述我們的猜測:北檢配合國民黨與連勝文抹黑柯文哲的競選策略;或換句話說,他們也是直接接受「中央廚房」的指令辦事,甘為打手,企圖以「交保」或「限制居住」為名,栽贓柯辦竊聽自導自演,來影響台北市長選情。

「中央廚房」這樣的新聞操作,與北檢沒有提示任何證據的形況下,便當庭以「被告」身份逮捕上銬,要求3萬交保,顯示檢方沒傳票的連夜約談動作,擺明是一種「入人於罪的陷阱」。

24日,業者吳德義得知彭盛韶被列被告及限制住居後,幫他喊冤,稱自己完全不認識彭盛韶,「那個姓彭的是冤枉的!」這讓「中央廚房」與北檢陷害彭的詭計無所遁形。

更離譜的是,「中央廚房」與北檢24日透過不同的媒體(如媒體一媒體二媒體三媒體四)操作「要傳喚張景森」的訊息;但當張上午親自致電北檢承辦此案的檢察官黃碧玉、表達要主動說明時,檢察官不但拒絕,其理由竟然是「案子卷宗還在院方,等院方發回之後,審酌案情如確有需要,再請他過去」,那麼北檢為何及憑什麼就可以約談彭盛韶?

25日早上,張景森再度分別致電北檢檢察官黃碧玉與書記官,電話聲竟然都變成傳真機的聲音,如今北檢作賊心虛,見不得人。

而竊聽嫌疑最大的蔡正元,24日上午到北檢反控柯文哲、姚立明、簡余晏、李應元和張景森等人涉偽證、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等於是要用此行動來澄清他不是竊聽者,但我們認為此舉明明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啊!

那麼誰會是最大的竊聽嫌疑犯呢?吳祥輝這篇臉書的貼文,提供我們最明確的線索:


若這次檢警專案小組,只朝「柯辦竊聽自導自演」方向偵辦,卻不去約談蔡正元、調查他如何取得柯文哲的行程與柯顧問的完整名單,我們認為只是配合國民黨與連勝文競選策略,在辦「假」案、抹黑柯文哲。若「柯辦竊聽自導自演」方向辦不下去,選前也不可能有所突破,選後更有可能不了了之。

※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是北檢黃碧玉、檢察長楊治宇與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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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彭盛韶自清拒保 姚立明:檢方有意圖影響選舉之嫌


晚間9點因彭盛韶認為自己並無犯罪、拒絕交保,因此檢察官第2度開庭偵訊,訊後決定無保飭回,但限制住居。柯文哲辦公室律師團發言人袁秀慧表示,彭盛韶已提供地址給檢察官,若需傳喚,將隨時配合調查。

袁秀慧表示,感謝檢察官退讓、撤銷原交保之裁定,柯辦將繼續配合檢察官,協助偵辦此案。柯辦也盼此案相關偵辦過程能維持公平、公正,勿讓太多不實訊息影響選舉。

無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競選總幹事姚立明今天(11/22)晚上針對檢調偵辦柯文哲辦公室疑遭竊聽一案,召開臨時記者會,姚立明表示,今晚是針對檢調偵辦竊聽案一事,檢察官在毫無人證、物證的條件下,檢察官命令柯文哲辦公室員工彭盛紹先生(小彭)三萬元交保。姚立明表示,就他個人所知,柯辦員工彭盛紹自認為無罪,加上檢調沒有任何罪證可以指向他,「自認為無端遭受牽連」,彭要求應無保釋放。姚立明表示,直到現今,他個人還是相信小彭的清白,柯文哲辦公室也贊成彭姓同仁為他自己的權利奮戰。

姚立明表示,直至現今沒有任何人指控小彭,包括兩位徵信業者,更沒有任何的指紋或是物證可以指控彭姓同仁,姚立明說,據了解檢察官在訊問的過程中,沒有任何指責或是要求彭姓同仁提供其他證據等。姚立明認為,柯辦不能夠容許檢察官操作司法案件,意圖影響選舉,因為他不了解檢察官提出三萬元交保的原因何在?是依照什麼罪名?什麼罪證?有任何一個人指證彭姓同仁嗎?姚老師指出,昨天檢察官向法官聲請兩位徵信業者有犯罪嫌疑進行羈押,卻被法官一巴掌打回來,最後兩位業者連交保都沒有就被請回。姚立明表示,檢察官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兩位業者犯罪,卻對柯辦同仁進行交保,理由到底為何?

姚立明質疑,檢調要求柯辦員工彭盛紹交保,是不是想連結「柯辦有人被交保」這個訊息給社會大眾?這樣的做法,是否有任何法律依據?如果檢調單位有這樣的想法,是不是在意圖影響選舉?姚立明表示,昨(21)日檢方晚上12點半通知小彭去出庭,但在十天以前已經把小彭的通訊、電話告知檢察官及書記官,告知若需了解相關詳情可以詢問小彭。姚立明強調,如果小彭是有問題的,幹嘛主動陳報相關訊息給檢方?更何況在主動陳報資訊給檢調單位,拖延十天後,突然傳訊小彭,請問這十天裡面,檢調單位針對案情偵查的內容為何?

姚立明表示,選舉選到現在,他已經不太願意去講,選舉選到實在是亂七八糟,各方面都有動作在進行,他希望檢察官一定要嚴守行政中立,做一個嚴格的法律人,要勿枉勿縱,任何一個小動作,都會傳遞一個訊號給社會大眾,所以,柯辦不希望以「交保」來釋放柯辦彭姓同仁,藉此向台灣社會大眾傳遞一個所謂「柯辦有人被交保」或「柯辦有可能有人涉案」的訊號傳遞出去給社會大眾,這樣的作為是既不道德,也不負責任,甚至於應該被譴責。姚立明說,檢察官若有柯辦任何涉嫌的證據,請檢察官直接出來宣示,柯辦會支持檢調單位繼續偵辦下去,若是沒有,姚立明呼籲,請檢調單位要嚴格拘束案件相關人,在最後階段,不要去干涉到選舉。

媒體詢問柯辦彭姓同仁是否要透過被檢調聲押,來證明自己不會有串證行為?姚立明表示,他個人不這樣認為,因為柯辦彭姓同仁現在在地檢署,他不會去猜測彭姓同仁的想法,但是他得到的消息是,彭姓同仁拒絕交保的原因是,「因為他自認清白」。姚立明說,檢察官現在只有兩條路,一條路是無保釋放,一條路就是聲押,但檢察官若要進行聲押,就必須開庭,雙方就會進行論告,就看檢察官拿出什麼證據來論告,即使是彭姓同仁的自白,檢察官也要論告證據是彭姓同仁的自白,證明彭姓同仁是希望自己被押起來。姚立明表示,如果彭姓同仁要爭取自己的清白,這是彭姓同仁的權力,「柯辦全力支持他」。

姚立明表示,柯辦彭姓同仁根本不認識兩位徵信業者,兩位業者是彭姓同仁透過律師事務所的王律師介紹得知,王律師介紹以前曾合作過的徵信業者,又怎麼自導自演?而王律師也在媒體上對外說明,兩位徵信業者是由他介紹給柯文哲辦公室的,換句話說,王律師已經可以證明柯辦彭姓同仁與兩位徵信業者無關,所以,檢調單位對於彭姓同仁採取「3萬元交保」的行為,是非常不友善的。

媒體詢問彭盛韶在政策部的工作內容,姚立明表示,彭姓同仁很年輕,他的工作內容有負責政策擬定工作,但基本上是參與政策的討論及作紀錄,歸納出政策內容,他並不是主要負責政策擬定,工作內容非常單純。

媒體詢問何時知道通訊業者可能涉案,姚立明表示,柯辦到現在還不知道兩個人是否都有涉案,應該問檢察官這兩個人有沒有涉案,因為法官的裁定書為什麼無保釋放,如果沒有看到裁定書,就表示檢察官故意不讓你們看裁定書,因為檢察官是聲請羈押,「你們能不能想像一個人被聲請羈押是什麼罪?聲請羈押以後,連交保都不要回家了。」

媒體詢問在這種資訊不對等的狀況下如何應對檢方,姚立明表示,「我們沒有要跟檢方作戰,資訊本來就不對等」,柯辦也是從彭盛韶那裡知道兩個徵信業者從那來的,因此早就把彭盛韶的資訊給檢方了。

媒體詢問彭盛韶跟那兩個業者的簡訊內容大概是什麼,姚立明表示,因為事發以後,柯辦要了解從頭到尾的過程,於是柯辦就請彭盛韶與這兩位業者聯繫,因為這兩人是幫柯辦找到「老鼠尾」的人,大家一定會問怎麼找到的,這兩人來說最清楚。結果業者就說對個人有影響、這麼重要的選舉會怕,柯辦也就尊重,設法自己說明,所謂的簡訊內容大概就是上述通訊。

媒體詢問11月4日發現疑似竊聽時彭盛韶是否在旁,姚立明表示,王律師介紹後,之後雙方就電話聯絡上了,小彭就請業者到建國南路來見面,其中一位和小彭先至九樓查無線竊聽,另外一位循各樓層檢查。媒體詢問整個過程是否三人一起,姚立明表示,沒有,兩個人在上面,一個人下去查。媒體詢問第一時間發現時是否只有其中一個業者,姚立明表示,應該是,彭盛韶是這樣講的。

2. 拒絕交保的小彭 張景森(柯文哲競總政策總監)

選戰以來,有許多跡象顯示對手剌探我們的政策情資。像我們要發表動保政策前一天,連勝文就趕忙發布他的動保文宣。

我們政策部同仁原本不以為意,反正偷得了資訊偷不走腦袋。直到11月1日,蔡正元居然將柯p行程及工作計劃po在自己的臉書,我們才確定政策部資料外洩情形非比尋常。柯醫師當時就提醒我要及時處理。當時本人認為電腦及辦公室都需要安檢,所以就請台大資工所畢業的彭盛韶負責。

彭是公開海選進來的優秀青年,我跟他完全不認識。面談時發現他是台大資工所畢業,卻自願跑到八里教養院照顧老人、到萬里區公所當社工,去協助窮鄉的老人及弱勢貧困家庭,看得出來是個聰明善良熱血的年青人。他為了幫柯文哲,辭掉公務員的工作。他太太史茵茵是個很好的歌手,經常在教會及各地獻唱。彭盛韶工作表現傑出,柯p新政許多出自他的努力,尤其是動保政策,網友公認完勝連營的政策。

彭受命之後找到一位他相熟的王龍寬律師,王律師是國內一家非常知名的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與他們事務所合作的徵信社很多,王律師給彭介紹一位吳姓業者。小彭跟吳先生電話聯繫11月3日進行安檢。後來吳先生說機器設備準備不及,改為11月4日晚上。

為了不要干擾大家上班,也不想造成人心惶惶,安檢安排在晚上。他們會合之後,小彭和吳先生去九樓辦公室檢查有無竊聽設施。另一位先生,最近才知道他姓林,逐層檢查電話線路後,告訴小彭和吳先生,三樓有發現竊聽設施。於是吳先生和小彭趕下去看,確認竊聼的是九樓辦公室的兩支電話。

小彭打電話跟我報告之後,我要他照相錄影,保全證據。我立即跟總部緊急事故處理小組報告。恰巧差不多同一時間,蔡正元又再po出柯p的市政顧問團名單,小組決定報警處理,查明真相,並立刻派李應元和簡余晏前往現場處理。當晚就已經定調"遭竊聽屬實,誰幹的不妄加猜測,交給檢調查明"。當晚及次日警方及中華電信確認辦公室遭竊聽。

至於是誰幹的,柯醫師第一時間就堅持交由檢調查明,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本人甚至在公開訪問中表示"不相信對手陣營所為"。

最近的發展是,昨日檢調找到吳、林二位。報載林姓業者坦承私接線路,原想藉竊聽疑雲,讓大樓住戶心生疑慮,將來方便推銷裝設監視器的生意,吳先生則說他不知道這件事。

昨天新聞出來,彭和我都傻了眼。我們的對話顯示我們的心情。

彭:要昏倒!
彭:如果(報導)是真的,原以為是見證時代,結果是見證時代的鬧劇。
張:在這時代,這兩者無區別!
彭:也是。

這位林先生真是個時代鬧劇的典型,原本受人之託為業主服務,卻不時在動腦筋搞自己的利益。只是他萬萬沒想到卻因而誤入一個巨大的政治風暴,現在應該都嚇壞了吧?我希望他能跟檢警全部坦誠交待。減輕因個人一時貪念而造成的社會不安,也減輕自己的法律良心責任。

至於本人對事態發展也感到無奈,我們的資訊被偷,明明就有人公開展示贓物,檢調卻不從贓物出現的地方查起,逼得我們自力救濟,自己調查資訊如何洩露,因而竟然差點被人設局哄騙,要花錢加裝監視器,還被竊走我們資訊的宵小公開訕笑。公義不存,只能無奈。

今天,這個檢察官更奇怪,被害者居然變被告,沒有任何事證可以證明彭有涉案,卻硬要他三萬元交保,難道只是要讓社會感覺他有罪嫌?但小彭深知自己的清白,拒絕交保。小彭,有種!我們支持你。該是我們站出來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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